根据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4 号)、《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精神要求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经学生志愿申请,班主任推荐,专业部初审,校团委、德育处综合评选,最终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如师生对公示结果无异议,以下3名学生即为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—2021年10月11日。
请全校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,如有任何异议或问题请于公示日期内向校团委会、德育处反映。联系电话:2586123。
四川省蚕丝学校
2021 年 9 月 27 日
附件: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名单